重要通知: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向下滚动至本页结尾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本网站”指由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发布的网站(www.chongyang.net)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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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裘国根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93年至1995年就职于原君安证券下属投资机构,1996年开始职业投资,2001年创立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创立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席理事长。
陈心
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CFA。曾先后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里昂证券等金融机构担任固定收益、汽车和银行业高级分析师。2009年加入重阳投资。
谭伟
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CFA,CIIA。曾任职于摩根士丹利(香港),深度研究、独立思考,擅长逆向布局中长期结构性投资机会,在金融、地产、制造等领域有多年的投研积累。2012年加入重阳。
陈奋涛
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CFA、CPA。财务基础扎实,长于深度研究基础上的逆向投资,兼具严谨的风控意识,在工业制造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和独到见解。2014年加入重阳投资。
赵阳
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 秉承重阳严谨的投资理念,兼具对前沿事物的敏锐把握,偏好在深度研究基础上挖掘新兴行业的投资机会,在科技、互联网等领域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和独到见解。2015年加入重阳投资。